宜市教科〔2020〕89号
宜宾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高2018级高三第一次诊断测试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机构,宜一中、宜三中:
根据《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意见》(宜教体发〔2015〕72号)和《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秋期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跟踪监测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级高三“一诊”实施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科目和范围
(一)测试时间和科目
测试日期 |
测试时间 |
测试科目 |
|
2020年11月23日 |
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下午 |
3:00~5:00 |
数学 |
|
2020年11月24日 |
上午 |
9:00~11:30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下午 |
3:00~5:00 |
英语 |
(二)测试范围
详见市教科所下发的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二、监测工作组织
(一)考务组织管理
各区(县)要加强考务管理,严格按《宜宾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组织管理办法》(宜市教科[2018]167号)组织测试工作。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市级考务工作会,及时召开区(县)考务工作会,督促学校召开考务工作会。市直属普通高中要按全市对各区(县)和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本校测试工作。
市教科所统筹联系人:陈星勇(13795834523)、赵杰(15181111399);技术咨询:李游(13990931151)。
(二)测试卷的领取与印制
试卷印制由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协同提升责任区牵头学校(宜一中和宜三中)负责组织,相关费用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承担。
请各区(县)教研机构组织所辖普通高中学校,于2020年11月21日下午4:00前到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协同提升责任区牵头学校指定地点(2020年11月21日前在QQ群“宜宾责任区考务群”141125666中通知具体地点)领取试卷。
(三)测试考场巡视
各区(县)按照高考考务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学校考点进行交叉蹲点巡视,宜一中、宜三中互派人员蹲点巡视。
市教科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高三“一诊”考试考点进行随机巡视。
(四)基础信息上报
1.基础信息填报账号分配。区(县)下发学校,分配阅卷教师人数。请各区(县)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各校填报基础信息的账号和密码分发到所辖普通高中学校,并通知学校上报本次监测的基础信息。
2.学校所需试卷数量填报。请各区(县)教研机构务必组织所辖普通高中学校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6:00前,登陆宜宾教研网(或http://ks.ybjks.com),填报本校所需试卷数量(注:试卷大袋30份,小袋5份)。
3.学生信息填报和考号生成。请各区(县)组织所辖学校务必按时登陆宜宾教研网(或http://ks.ybjks.com)填报学生信息,并在学生信息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下午6:00)之后及时导出学生参加本次测试的统一考号,打印考号条码签。
4.参加网上阅卷教师信息填报。请各区(县)于2020年11月10日前,登陆宜宾教研网(或http://ks.ybjks.com)将市上分配的阅卷教师名额(见附件1)分解到所辖学校,并督促所辖学校于2020年11月20日前登陆宜宾教研网“信息上报”模块填报参加本次网上评卷工作的学科教师、答卷扫描人员和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五)评卷工作组织
分科集中在全市统一的评卷点评卷。具体按《2018级高三“一诊”统筹评卷工作方案》(见附件2)组织实施。
三、其它
(一)各区(县)和学校要加强对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测试工作,严肃测试纪律,做好试卷的保管和保密工作,杜绝违纪事件发生,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要求选派巡考人员和评卷人员,参加巡考工作和评卷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各区(县)和学校要加强对评卷教师的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并提示评卷教师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附件:
1.2018级高三“一诊”评卷教师名额分配表
2.2018级高三“一诊”考试统筹评卷工作方案
宜宾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年10月28日